各單位(部門)、各位老師: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項目及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已正式啓動,請關注辦公網1月26日發布的申報通知,並詳閱通知內容和申報指南。爲進一步做好項目申報工作,提升申報書質量,承接前期相關工作安排,現就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申報相關工作及時間節點通知如下。
一、相關工作時間安排
1.一般項目
2021年3月26日前:申報人在申報系統內提交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申請書,以便于學校審核及被退回申請的修改。
2.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
2021年3月22日:各單位(部門)統一提交教育部人文社科專項任務項目申請書紙質版一式三份以及電子版,用于校內初審。
3月23日—3月25日:科研處對已完成的專項任務項目邀請專家進行評審指導,並根據限額指標遴選推薦申報項目名單。
3月28日前:獲得推薦的申報人提交最終申請書。
二、有關說明
1.請各申請人在提交前仔細閱讀相關指南、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和《申請評審書》的填表要求。
2.請各單位(部門)、各申請人能夠積極主動聯系本學科領域專家進行精准深入指導,切實提高申請書撰寫水平和質量。
科研处
2021年1月26日